高雄市漢民夜市
地址:高雄市小港區漢民國小旁、社教館斜對面、小港高中對面
調查日期:104年7月10日21時00分
調查員:張O瑜、劉O辰
001
店名: 炸杏鮑菇
攤位號: 路口右邊第一家(無攤號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店名: 炸杏鮑菇
攤位號: 路口右邊第一家(無攤號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002
店名: 串串烤
攤位號: 路口左邊第一家(無攤號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店名: 串串烤
攤位號: 路口左邊第一家(無攤號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003
店名: 炸遍集團
攤位號: 2排25號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004
店名: 素食香酥QQ蛋
攤位號: 4排1號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(無提供證明文件)
建議店家事項: 攜帶證明文件
合格
005
店名: 胡記抓餅大王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和大鵬路交叉路口處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其他-用油少,無廢食油產生
合格
006
店名: 神戶牛排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靠學府路側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其他-用油少,無廢食油產生
合格
店名: 神戶牛排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靠學府路側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其他-用油少,無廢食油產生
合格
007
店名: 無敵脆皮臭豆腐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和大鵬路交叉口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店名: 無敵脆皮臭豆腐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和大鵬路交叉口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008
店名: 鄭家蒙古烤肉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側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其他-用油少,無廢食油產生
合格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側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其他-用油少,無廢食油產生
合格
009
店名: 煎鳥蛋
攤位號: 10排24號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其他-用油少,無廢食油產生
合格
010
店名: 吳記牛排II店
攤位號: 路口右邊第一家(無攤號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其他-用油少,無廢食油產生
合格
店名: 吳記牛排II店
攤位號: 路口右邊第一家(無攤號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其他-用油少,無廢食油產生
合格
011
店名: 家鶴日式套餐專賣店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側走到底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店名: 家鶴日式套餐專賣店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側走到底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012
店名: 旺記碳烤雞排酥炸大魷魚
攤位號: 13排18號和19號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店名: 旺記碳烤雞排酥炸大魷魚
攤位號: 13排18號和19號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013
店名: 好記香酥雞
攤位號: 11排25號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 (無提供證明文件)
店家建議事項:廢油回收費用太高
合格
店名: 好記香酥雞
攤位號: 11排25號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 (無提供證明文件)
店家建議事項:廢油回收費用太高
合格
014
店名: 香豆腐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平治街88號斜對面(漢民夜市外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 (無提供證明文件)
建議店家事項: 攜帶證明文件
合格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平治街88號斜對面(漢民夜市外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 (無提供證明文件)
建議店家事項: 攜帶證明文件
合格
015
店名: 阿亮香雞排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平治街和康莊路88巷交叉口(漢民夜市外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店名: 阿亮香雞排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平治街和康莊路88巷交叉口(漢民夜市外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016
店名: 真美味鹹酥雞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平治街92號對面(漢民夜市外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店名: 真美味鹹酥雞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平治街92號對面(漢民夜市外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017
店名: 黌臭豆腐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平治街92號外(漢民夜市外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店名: 黌臭豆腐
地址: 高雄市小港區平治街92號外(漢民夜市外)
廢食用油處理情形: 交領有「廢食用油回收工作證」之業者
合格
合格率100%
不建議列為複查名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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